自然资源部关于公开征求《划拨用地目录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公告
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等有关规定,完善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制度,扩大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范围,细化土地管理政策单元,提高土地要素配置精准性和利用效率,自然资源部对《划拨用地目录》(国土资源部令 第9号)进行修订。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,形成《划拨用地目录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,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后30日。有关意见建议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:
一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qyszcglc@mail.mnr.gov.cn。
二、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: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司(邮编100812),并在信封上注明“部门规章征求意见”字样。
自然资源部
2024年10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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